揭秘:清末的监狱到底有多黑 凌虐勒索暗无天日
监狱里囚的是判过刑的犯人。一般徒、流犯人一经批复就解赴配所服劳役,若无意外可不收监。监狱也关押新捕获的案犯及解囚路过的人犯。清律规定了监狱管理的各种制度,如戒具、刑具、囚衣、囚粮、医药、监狱修缮、值宿查夜、警戒、提审等。《大清律例·断狱·狱囚衣粮》中有:“凡牢狱禁系囚徒,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废疾、散收、轻重不许混杂,锁扭常须洗涤,席荐常须铺置,冬设暖床,夏备凉浆,凡在禁囚犯日给仓米一升,冬给絮衣一件,病给医药……”按清律定制,县衙每月拨给的伙食银两完全足够食用,但经司仓、狱吏、禁卒、伙夫等层层克扣盘剥,或以霉粟换去好粮,到犯人口中,已变成既少又霉又臭、连狗都不吃的汤水了。因此许多囚犯熬不到刑满就已病饿而死。狱卒对此也有开托的说辞,一般称是“害牢瘟”死的。当然过去确实亦有因监牢中环境太差,染上疾病而殁的,但也正好成为拘押在监牢中的犯人受折磨而死后官方推托责任的托辞。
过去监狱大门上方常绘有一个巨大的虎头形象,名为“狴犴”。据说龙生九子,狴犴就是龙的九子之一。因它憎恨犯罪,人们就把它装饰在监狱大门上,以增加威慑力。监狱又称“牢房”,所以人们习称监狱为“虎头牢”,有时还夸张其为“虎头大牢”。又监狱一般都设在县衙南边,故而称它为“南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