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妇女拿传家宝去鉴定被专家缴了,法院这样判
法院从2003年接受诉讼,2004年初次开始审理,满打满算也才一年多时间,没有超过诉讼期。
高英民和文体局的代理律师表示,刘翠钗自称自己一直在索要文物,她明知道自己的两个东西是贵重古董,为什么没有立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拖了20多年才提交诉讼?
代理律师认为,刘翠钗很早以前就知道了情况,诉讼期限应该按照她知情的时间计算,早就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所以她的主张是无效的。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综合双方的证据和证词,得出了结论,最终判定刘翠钗已经超过了2年诉讼期,其主张无效。
五、再次状告专家如愿拿回文物,专家表示这事没完
刘翠钗为了这个事情奔波了那么多年,做梦都想要回属于自己的东西,法院宣判后,她不愿意接受这个结果,很快就向晋州市法院提交了行政诉讼,把高英民和文体局等再次告上法庭。
这一次,刘翠钗的要求还是跟上次一样,要求高英民等人把两件有争议的宝物还给自己。不同的是,刘翠钗之前诉讼是“民事案件”,现在提交的是“行政诉讼”。
双方之前就因为两件文物对簿公堂,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刘翠钗不甘心失败再次提交诉讼后,很快就在民间引起了一阵热议。
晋州市法院觉得此事很复杂,于是再次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
考虑到案件确实比大家想象的更加复杂,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把这个案件交给了正定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