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妇女拿传家宝去鉴定被专家缴了,法院这样判
仔细辨认的话,很容易就能发现刘翠钗也在里面。刘翠钗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是因为上交了文物,才有机会进入晋县文物爱好者协会的。这张照片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刘翠钗当年确实上交了文物。
刘翠钗却说,自己当初从来都没有说过要上交宝物,去文物爱好者协会拍合影,也是别人邀请她去的,她根本不知道具体情况。
还有就是,文体局之前说,她当年因为上交文物,得到了600元奖励,但是这些钱她从来都没有见过。
文体局不愿意解释600元奖励金的去向,但是事情已经闹到了这个地步,就算是想隐瞒也没有办法。
经过调查和取证,有关部门发布通报,公开表扬刘翠钗时确实拿出了600元当奖励,但是并没有直接交给刘翠钗本人,而是送给了大队团支部当活动经费。这一点通报里说的很清楚,只是文体局没有特别强调而已。
双方对簿公堂,都有自己的证据,能证明自己的说辞,但是他们提交的证据明显矛盾。
因为已经过去了20多年,很难辨别具体情况,但是问题还是要解决,不能给出一个含糊不清的判决结果。
文体局和高英民等被告,也不愿意一直跟刘翠钗纠缠,于是绕开之前的证据,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
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诉讼期一般只有2年,刘翠钗的事情已经过去了20多年,早就过了诉讼期。
刘翠钗对此回复说,她当年把两件文物交给高英民进行鉴定后,很快就发现了异常,并且开始索要,20多年以来从来都没有断过,直到2003年才因为忍无可忍,把高英民等人告上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