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有啥区别,哪个权力更大?
因为按照规定,这项法案还需要被送到美国的参议院进行投票,所有的参议员进行相关审核以及投票通过后,还要送到总统那里进行审批才可以成为正式的法案。
因此理论上来看,众议院所通过的独立法案是不具有被美国宪法所承认的法律效应的,除此以外美国的参议员还拥有着人事任命的建议权、认可权,而且参议院从某种程度上也是美国外交体制的主导力量之一。
首先就是美国总统若是想要任命自己的高级官员,要得到参议院的认可和审批。参议院有权利对总统的人事任命案进行审议和表决,比如说如果美国总统想要任命自己内阁中的国防部部长,就必须要得到参议院的支持,否则就是无效的。
这就代表着参议院对美国政府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如果参议院不配合,总统甚至没有能力组建一个完整的政府。
虽然从历史上来看,美国的参议院很少会干涉总统的人事任命,但这确实是参议院的相关权力,也成为了历代参议院议员们与美国总统进行权力、利益交换的最重要筹码。
并且参议院还拥有着对外条约签订的审批权、对弹劾案的审判权,简单来说就是美国总统确实有权力和别的国家进行条约方面的协商和议定,但是由美国政府所签署的与别国达成的外交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这项外交协议必须要得到参议院的审批。
如果美国的参议院对白宫政府所采取的对外政策感到不满,他们就有权利通过投票的方式否定政府所通过的所有外交协议,甚至于有人认为参议院就是美国政府对外政策的把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