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洛阳后,陈赓与陈士榘再没合作过,怎么了
例如平津战役期间,杨成武、杨得志、程子华三个兵团配合,各部的作战能力都没得说,相互之间的配合却还是出了问题。由于程子华兵团的攻城速度太快,导致我军对敌35军的包围尚未形成,竟然让敌35军趁着这个间隙撤走了。
由于傅作义此次用兵颇为谨慎,我军前期耗费了不少精力才好不容易将敌35军给钓过来,没想到却因为各部的配合衔接出问题,导致敌35军发现端倪,趁机撤回。
此次问题主要是三个兵团的指挥者地位相当,互相之间无法指挥协调造成,幸亏毛主席及时发现问题的关键,亲自下场指挥,协调了三个兵团作战,在敌35军开始撤退后,果断命令第二兵团阻击敌军于新保安,这才弥补了失误,全歼了这部分敌军。
还有,当年陈谢兵团与华野联合作战期间,在确山战斗中也发生过类似的情况。由于双方之间没有明确谁指挥谁,互相之间都以顾全大局为重,退让指挥权。虽然双方都是出于好心,却还是办了坏事,导致贻误战机,最终也是中央军委及时明确指挥权才顺利完成战略任务。
所以,在两个野战军以上联合作战的情况下,战前明确指挥权的重要性显而易见。毛主席对中原作战的任务进行部署之初,便明确了指挥权的问题,明确陈赓兵团和陈唐兵团联合作战期间,由陈唐进行统一指挥。
洛阳战役从之前的两个战例来看,联合作战之前明确指挥权并无不妥,但值得推敲的是,陈赓兵团和陈唐兵团联合作战中,到底该由陈赓指挥合适?还是由陈唐指挥合适呢?这种情况下指挥权应该归哪一方并无明文规定,但也并非无迹可寻。
前文提到的新保安战役,最终是由二兵团司令员杨得志负责指挥。杨得志与杨成武、程子华的级别相差不大,资历上也没有太大的区别,唯一不同的是杨得志当时是处于进攻位置的部队指挥员,所以由他担任统一指挥比较妥当。
除此以外,还有一个指定指挥权的规矩,那就是联合作战期间,哪一方的兵力更大,这一方的指挥员就可以掌握指挥权,这样更有利于整体指挥作战。当年打平津战役时,东野与华北野战军联合作战,就因为东野的兵力远超华北野战军而接管了战役指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