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闹待遇!毛主席率先垂范自降工资
1960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决定:“为了进一步的缩小高低级工资之间的差距,以利更加密切领导干部与群众的关系,降低十七级以上党员干部的工资。”三级(包括原来的一、二级)降低12%,四级降低10%,五级降低8%,六级降低6%,七级降低4%,八级降低2%,九级至十七级降低1%。
这样毛泽东等中央领导每月工资降到356元。
据李立三说,此后,毛泽东又提出还要降低党员领导干部的工资,把他的工资降到300元,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能够实现。
毛泽东等国家领导人一而再、再而三地采取措施缩小高低之间的差距。广大干部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尽管大家的工资都不高,但是大家都衷心热爱共产党、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上下一条心,同舟共济,艰苦奋斗,没有怨言。
整个社会安定和谐,出现了令人十分可喜的局面。(本文作者系李立三同志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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