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预防 政府咋保障
问:《条例》在明确各级政府职责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加强对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领导。《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服务和保障体系,明确工作机制,加强考核和监督。二是组织做好残疾预防重点工作。《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残联等对主要致残因素实施动态监测和重点预防,对致残风险较高的地区、人群、行业、单位实施优先干预,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残疾预防知识。三是合理配置残疾人康复资源,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整合资源、合理布局,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为残疾人提供综合性的康复服务,优先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工作,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机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