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两个预见,点明乌克兰事变结局
阶级斗争的结果——由此形成自然法——确定后,“实在法”或“成文法”才能随产生。资产阶级在上升时还承认暴力即专政高于法律的天然价值,当他们上升为统治者后,为了迷惑被压迫者和捆绑住无产阶级(比如巴黎公社)反抗的手脚,他们便掩盖了自然法中的暴力原则——尽管他们对待劳动者反抗(比如各式“占领华尔街”运动)时毫不手软,将自然法归纳为所谓“正义”“程序”“理性”等抽象的“普世”原则;为了颠覆无产阶级已经取得胜利的国家,他们便偷梁换柱,将专政的内容用法律悄悄地取而代之,用法律捆绑宪法,将宪法中的无产阶级斗争的成果用“硬可十年不将军,不可一日不拱卒”的劲头,虚化为一条条具体的律文,使人在不同的法律解释及对其争论中淡忘国家政权的阶级属性,最终达到改变国家的无产阶级属性的目的。为此,列宁针锋相对地提出与“无产阶级专政”紧密结合的“劳动阶级的法权意识”的概念,1906年列宁指出:
专政就是不受限制的、依靠强力而不是依靠法律的政权。
1918年列宁再次坚持并进一步发挥了这个观点,指出:
专政是直接凭借暴力而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是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采用暴力手段来获得和维持的政权,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
列宁的观点在今天看来也是深刻的,列宁的这个观点之所以不受所谓“自由主义”人士所欢迎,只是因为列宁将国家问题的实质简单明了和赤裸裸地展示了出来。如果我们——尤其在国家出现重大危机的时刻——忘记了阶级斗争,忘记了人民民主专政,忘记了“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是正义的事情,没有什么输理”的道理,那我们就丧失了劳动阶级的法权意识并被资产阶级法权缚住手脚,若真如此,苏联亡国的命运就是前车之鉴。
仅靠所谓“软实力”就能被人承认的大国,世上尚无先例。有人说,别跟美国斗,美国是老大,跟老大斗是没好结果的。这话不对。当年美国就是跟当时的老大即英国斗的:1812年英国打到美国境内,结果硬是让美国人赶了出来;紧接着美国又通过两次世界大战联手苏联,挤垮了英国主导下的欧洲霸权,又联手欧洲打垮了苏联霸权,最终争得独霸世界的地位。苏联也是在向欧洲挑战中走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