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妇女拿传家宝去鉴定被专家缴了,法院这样判
三、专家给出不同说法,拒绝归还2件宝物
出人意料的是,高英民直接推翻了刘翠钗的说辞,给出了一个截然不同的说法。高英民信誓旦旦地说,刘翠钗拿来鉴定的两个东西,根本不是传家宝,而是从古墓里挖出来的出土文物。
高英民的说辞把在场所有人都吓了一跳,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古墓里的出土文物,都是属于国家的,确实应该上交。
如果高英民的说法成立,那么提起诉讼的刘翠钗,非但没有办法拿回两件宝物,反而还有可能因为涉嫌占有出土文物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为证明自己的说辞,高英民说出了故事的另一个版本。
1983年11月10日下午,刘翠钗的弟弟,在本村北口土丘背面挖土时,意外挖出了一个古墓。
第二天下午,刘翠钗拿着两件宝物来省文物局文物处来询问,希望找专家帮忙鉴定。
当时,文物处的工作人员王玉文在值班,他一眼就看出来,刘翠钗拿来的两个文物,有明显的出土痕迹,当即跟她说了有关出土文物的相关法律,并且要求她先回去,等有了结果再通知她。
当天下午五点,高英民接到王玉文的电话,前往文物处进行鉴定,按照省文物处工作人员的要求,他根据刘翠钗留下的地址,写了一份收据。
高英民对两件宝物进行鉴定后发现,它们确实是出土文物,从表面残留的泥锈来看,应该是近期出土的。
石药碾的雕刻纹路和样式,看起来很像唐代的东西,但是无法立刻确定年代,黑陶钵也是真品,数量极其稀少,从秦汉以后就很少发现了,是个极其珍贵的宝物。
高英民觉得,既然刘翠钗能拿出两个近期出土的文物,她居住的地方,很可能发现了一个古墓。于是花了几天时间安排手里的工作,带人去了刘翠钗家里进行调查。
抵达刘翠钗所在的村庄后,他们很容易就发现了刘翠钗弟弟挖掘的古墓。为保护里面的东西不被破坏,他们立刻对古墓进行了保护性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