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妇女拿传家宝去鉴定被专家缴了,法院这样判
因为来得比较仓促,高英民身边没有多少考古工作者,临时雇佣刘翠钗一家人帮忙处理相关工作。期间,还在刘翠钗家里吃了一顿午饭。
挖掘了一段时间,他们在古墓中找到了很多价值不菲的文物,里面的东西,大都是唐代的历史遗物,跟刘翠钗之前拿来鉴定的东西很相似,因此他们断定,刘翠钗拿去鉴定的黑陶钵和石药碾都是古墓里的出土文物,于是上交给文体局。
刘翠钗家旁边的古墓价值巨大,有关部门的领导专门召开会议商量了一下,结论就是,刘翠钗一家发现了古墓,并且给古墓的挖掘,提供了一定的帮助,应该得到一些荣誉和奖励。
随后,晋州市发布了一份通报,公开表扬了刘翠钗,还奖励了她600元现金。
按照通报的说法,刘翠钗是主动把出土文物上交给国家的,组织对她的优秀表现很认可,希望各个单位的人,能向刘翠钗同志学习,一起为文物保护事业做贡献。
晋州市当时发布的通报,下放到各个单位,至今还有不少单位保留着当年的档案记录。
除了得到公开表彰之外,刘翠钗还因为主动上交文物得到了晋县文物爱好者协会的认可,成为了该组织的会员,积极参加了不少有关文物保护的工作。
1984年,《河北青年》杂志专门报道了一下刘翠钗的事情,对她主动上交文物的事情,再次进行表扬和宣传。
此外,晋州市地方办公室,也把刘翠钗上交文物的事情进行了记录,还编写到了《晋县志》里面。
高英民说的事情,都是有证据的,负责审理此案的辛集市人民法院,很快就能找到相关记录。
单看这些资料的话,刘翠钗当年拿去鉴定的两个东西是出土文物,她之前的种种说辞,似乎都是撒谎。